桂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(3)-yb体育官方
导语 桂林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实施细则。
(二)关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档案管理
1.辖区房产管理处负责廉租住房保障档案的管理,廉租住房保障档案应一户一档,按档案编号顺序分批次排列归档。包括申请、审核、实施保障及年度复核等有关材料。
(1)申请材料。包括廉租住房申请表、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家庭收入证明、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。
(2)审核材料。包括廉租住房审核材料、工作人员入户审查记录,公示内容及反馈记录、群众举报、来访记录等。
(3)实施保障材料。包括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核准通知单、实物配租安置通知书、房屋租赁合同、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等。
(4)复核材料。根据年度复核结果对档案及时进行调整变更,包括家庭收入、住房状况变更记录和年度复核记录等。
2.辖区房产管理处应建立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名单清册、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名单清册、实物配租安置名单清册以及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统计月(季、年)报表,实物配租家庭租金收缴情况及廉租住房管理工作文件、表、图、册等相关资料,同时建立电子档案。
3.廉租住房保障档案实行分批次管理,辖区房产管理处在每月的廉租住房保障审核中,在《细则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分批次审核,在办结后,应当由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编制移交档案清册,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;审核的工作人员不得兼管廉租住房保障档案管理。
(三)关于廉租住房保障的信息化管理
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建立廉租住房信息数据库,促进档案数字化,工作流程规范化,对廉租住房保障从申报、受理、审核和审批等各个环节实施动态管理,便于住房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及时、全面地掌握廉租住房保障的总体状况。
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档案申请、审核公示、实物配租、租赁补贴、修改管理、房源管理、统计分析、系统设置、数据备份等功能模块。
用户需按相应的权限行使职能,承担相应的职责:要及时将信息录入系统,并进行动态修改及维护;要对信息资料及时导出备份;要配备单独使用的电脑、网路,确保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。